今年以来,为全面推进检察委员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决策议事水平,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至今已三次组织11名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
三次集体学习中,在疫情期间有一次学习方式采用了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全体11名检委会委员先后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通知以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的三批案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最高检及最高法关于疫情期间案件的答记者问等内容。
三次集中学习中,全体11名检委会委员均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对学习内容深入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提出意见建议,发表今后工作打算,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学习中,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江艳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与时俱进思想,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项重点工作;二是全体干警要充分贯彻学习中政委《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中的指示和精神,认真排查有无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因素,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三是学习不是目的,要学以致用,各位委员要把每次检委会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