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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南乐县检察院“三个一” 全面推开公开听证 着力打造“枫桥经验”南乐检察版
发布时间:2020-7-10 16:31:31    点击:1718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检察院“三个一”

全面推开公开听证着力打造“枫桥经验”南乐检察版

 

组织开展听证会是开展阳光检务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息诉罢访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南乐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高标准建成检察听证室,健全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实现了案件听证全覆盖,力推检察公开听证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

一、遵循一个指引,高标准完成一体化听证室建设

今年4月26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下发后,南乐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党组成员、业务部室主任全面学习,经研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检察听证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方案》,多次召开检察听证室建设、案件听证工作推进会,以最高检文件精神为指引,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分工,紧密配合,有序推进,仅用2周时间,在5月中旬完成了听证室全部软硬件设施的安装和各项功能的测试。该听证室占地约70平方米,可容纳30人参与听证,具备听证过程管控、听证远程视频接入、听证设备联动、听证数据汇聚等功能。同时,预留多个端口,还具备实时互联网公开直播、远程视频接入以及证据演示系统和无死角音视频监控系统等功能,让听证更加形象直观,最大限度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检察听证“零距离”的体验感。

二、完善一个制度,着力推进听证程序规范化

听证的本质就是一种程序的正义,严肃规范是其应有之义。南乐县检察院在认真研究上级院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大量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完善听证工作制度,制定了《南乐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办法》,明确了公开听证参会人员,由主持人、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参与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进行旁听,对检察官介绍案情、侦查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听证员发表意见等流程作出规定。同时,针对“四大检察”中刑事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各类业务的特点,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案件适用范围、公开听证流程等,为案件公开听证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转变一个理念,努力实现案件听证全覆盖

今年以来,南乐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公开听证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努力拓宽公开听证范围,针对当事人不服、具有社会意义、有公开必要的案件,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理念,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把听证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3月24日、6月2日,南乐县检察院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经过与会人员评议,一致同意南乐县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决定。两起对不起诉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了听证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充分保障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公正性。

5月8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南乐县检察院对2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宋某某、王某某涉嫌犯罪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此次听证会的召开,贯彻落实了中央、地方处理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文件精神,保障了涉企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共对4起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听证范围覆盖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等案件,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公开、公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感受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全面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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