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的积极效果,7月8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常委杨德全,县人大代表、县妇联主席杨爱华,县政协常委刘丙安,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国岭,律师郭卫波等参加,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对杨某某盗窃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阐明了案件证据、案件审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拟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陈述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认识。各位听证员针对案件性质能否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成立等方面进行询问并发表听证意见。通过评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对杨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决定。最后,经过承办人员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积极改造,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对该院开展阳光检务工作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及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