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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南乐县检察院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交通志愿体验活动
发布时间:2020-10-20 17:45:41    点击:847次    [关闭本页]

10月20日,南乐县检察院对四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四人志愿协助交警站岗执勤维护交通秩序4小时。

日前,南乐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对涉嫌交通违法犯罪嫌疑人开展交通志愿体验活动工作意见》。《意见》规定,对辖区内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已取得被害方谅解,并自愿申请参加交通志愿体验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可开展交通志愿体验服务(不少于4小时)及接受相关安全防范教育。然后公安局交管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受教育情况做出审查鉴定意见,对确有认罪、悔改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根据办理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不起诉和缓刑处理的意见。

10月20日,四名轻微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经过4小时以上交通志愿体验服务,公安交管大队根据四人的表现给出了受教育合格的鉴定意见。南乐县检察院对四人进行从轻处理,办案检察官集中对其进行了交通文明宣传,并结合酒后开车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案例,对四名嫌疑人作了安全防范教育,四人均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并表示以后坚决不再酒后开车,并当场签署了保证书。

这是该院开展以案释法,落实“惩教并举”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组织醉驾等轻微犯罪嫌疑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协助交警站岗执勤、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劝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等系列活动,让交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内化于心,即是惩罚又是教育,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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