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正式掲牌成立,这是濮阳市检察机关首家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南乐县公安局局长杨文峰、南乐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杨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占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干警及县检察院第一、二、五检察部刑检干警参加了检察室揭牌仪式。
近年来,南乐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与南乐县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两项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主动发现监督线索、加强检警协作、及时准确打击犯罪,南乐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公安局沟通协商,决定在县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并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定》,明确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掲牌仪式上,南乐县公安局局长杨文峰和南乐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杨斌共同为检察室掲牌。随后大家一起对检察室进行了参观,值班人员现场进行了办公。
该检察室将由南乐县检察院第一、二、五检察部全体检察干警轮流值班办公,重点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工作中将以分工负責、相互配合,监督不越位、引导不替代为原则,持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