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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南乐县检察院开学第一课“呵护花开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专题教育活动系列成果展示
发布时间:2019-10-2 15:36:56    点击:1004次    [关闭本页]

2018年10月份,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2019年9月5日,南乐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薛会丽召集法治副校长们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事宜。恰逢“开学第一课”即将开讲,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薛会丽对法治副校长进行培训,确认“开学第一课”主题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呵护花开,预防性侵害”。

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南乐县检察院自制的宣传册派上了用场!

会议召开后,法治副校长陆续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将知识和关爱送进了校园。

第五检察部主任薛会丽于9月17日送法到谷金楼乡官庄小学,为二百多名小学生发放了宣传册,并围绕“呵护花开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主题,讲解其办案中的真实案例,提高了同学们的警惕性,并播放了由TFBOYS的《青春修炼手册》改编的《青春保护守则》,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自我保护的技能。

呵护花开的路上没有停歇!9月25日,第五检察部主任薛会丽来到南乐县实验中学继续将检察院的爱奉献给同学们,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的责任和希望!

接着,其他法治副校长不甘落后,先后来到自己负责的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使他们终身受益的一堂课!

9月20日,法治副校长苏继红、宋凌彦来到南乐县福堪中心校开讲“开学第一课”。本次法治宣讲别开生面,请来了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的人物—父母。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是需要多方面努力的,其中父母的教育,学校的安全保障都是至关重要的,这次与父母们推心置腹,无疑不是为未成年人建立了更牢固的一层保护障!

9月26日,法治副校长郭换星来到南乐杨村中学进行法治大宣讲,烈日炎炎下,唯一不变的就是爱护学生的那颗心吧!

9月26日,法治副校长常月来到南乐县第二初级中学进行法治宣讲。同学们勇敢站出来,与我们进行心与心的交流,这就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吧!

9月27日,法治副校长邵丹丹来到南乐县第四实验小学进行法治宣讲,并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同学们参与其中,笑声不断,我想,这就是我们想守护的吧!

9月27日,法治副校长李丽娜来到南乐特殊学校进行法治宣讲。这是一群特殊的孩子,也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有异于常人,但却是更需要我们用爱和怀抱紧紧抱住的孩子,与他们交流和接触,你会发现,天上的星星还可以更亮一些,我们要做的还需要更多一些!

9月27日,法治副校长闫静到南乐县西邵乡初级中学进行法治宣讲,受邀同行的是西邵乡派出所干警李小龙同志,虽然不属于一个系统,但我们肩上的责任同样重。用我们丰富的办案经验来为同学们筹划一个明亮的未来,这份付出是值得的!

本次法治宣讲共进行了18场,进校18所,受教学生共五千余名。

法治副校长们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通过播放幻灯片、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并结合办案经验,给同学们讲述真实案例等,让同学们切切实实的学到了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加强自我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呵护花开,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活动持续进行中,我们也会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更好的改进宣传方法和手段,以便更好的将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到底!

呵护花开,我们未检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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