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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0-3-25 15:41:45    点击:697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保证案件质量,3月24日下午,南乐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付鹏宇、县人大常委闫志勇、县政协委员孙章红作为听证员,并邀请县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召开了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非法经营案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李占英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并阐明了案件证据、案件审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拟处理意见;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汇报了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的事实和依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陈述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认识;随后参会的评议员进行了评议,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做存疑不起诉决定。

最后,案件承办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嫌疑人刘某某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将积极改造,坚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有效促进了该院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公正、合法办理,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此案承办人李占英为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此案为该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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