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在3小时内成功出庭支持公诉10件危险驾驶案件。
该院危险驾驶办案组在受理此批案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10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遂准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集中审查、集中告知、集中起诉。在告知10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和讯问其犯罪事实后,犯罪嫌疑人均当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为保障10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承办人联系值班律师到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10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10件案件集中起诉至法院,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南乐县人民法院采纳建议,4月16日,对10起案件集中开庭、逐个审理。庭审中均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具体量刑建议,并逐个当庭进行了宣判。出庭公诉人员与庭审法官逐个对10名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危害性进行了法制教育,1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10起案件的整个庭审时间总共用了3个小时。
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该院不仅落实了依法快速办理、提高办案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要求,同时通过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及提供值班律师的方式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实现了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最大程度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