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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南乐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检委会学习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0-6-3 17:12:15    点击:777次    [关闭本页]

为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检委会委员执法办案能力,南乐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于6月2日下午组织召开检委会学习会议,全体检察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代检察长江艳伟就《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做了重点强调: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立足检察实际,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和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副检察长李占英、赵玉民分别领学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并进行了重点讲解,要求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规范运用。

最后,代检察长江艳伟针对此次检委会学习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求极致”理念。院检委会议事流程已具备规范性,但要在先前基础上,寻找不足之处,使议事流程更加规范;二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各部门要快速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学习,促使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三要加强监管,确保权力正确使用。对认罪认罚案件,由案管部门牵头,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开展督察,确保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对于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取得效果好的要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对于适用认罪认罚办理案件错误的、不称职的要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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