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在濮阳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中,南乐县检察院干警蔡民起获“全市优秀公诉人三等奖”、常月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奖”。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刑事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展示全市检察队伍良好形象,濮阳市检察院于6月5日至 11日举办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南乐县检察院经过严格审查,选派7名参赛队员参加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经过理论考试、实务演练、辩论赛预赛等环节,南乐县检察院蔡民起、常月从42名参赛队员中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在总决赛中,蔡民起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三等奖”、常月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奖”。
在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的决赛阶段,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和党组成员及全市检察机关200余人在现场或通过视频全程观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等院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辩论赛结束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志凌对竞赛进行点评指出,本次竞赛旨在进一步提高刑事检察队伍能力,促进“学、练、赛”有机融合,不但突出了检察职能和专业特色,更突出了实战导向,对选手综合能力进行了全面考量。希望全市干警以本次竞赛为契机,检视不足,苦练内功,厚积薄发,以求极致出精品的工作态度将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