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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民起,男,汉族,1982年生,中共党员,2009年2月考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任公诉局副局长,2017年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2018年兼任本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9年4月至今在第一检察部工作,员额检察官。他主办的宋某某等11人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经验材料,2019年7月、9月两次被河南省检察院转发。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蔡民起同志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文明政法干警”、“全市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来源:平安南乐政法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