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殿北、第九检察部主任马莲
莅临南乐县检察院检查指导群众来信工作
2019年6月25日上午,濮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殿北、第九检察部主任马莲一行到南乐县院检查指导群众来信工作。
张殿北副检察长、马莲主任听取了南乐县院对市院党组会议精神及张检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南乐县院检察长周韶迅表示:件件有回复工作系全院重点工作,下一步工作中:一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每件群众来信都要报检察长亲自阅批;二要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理群众来信;三要将件件有回复工作纳入党组会研究议题,每月向党组会汇报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情况;四要加强来信规范办理,探索案件跟踪督办机制,提高案件办结率;五要以件件有回复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全院工作创新发展。
座谈会结束后,马莲主任详细查看了南乐县院办信工作台账、信访案件卷宗,及南乐县院制订的《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规定》等规章制度;张殿北副检察长、马莲主任对南乐县院控申部室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市院党组会会议精神,以及南乐县院检察长、院党组对群众来信工作的高度重视,迅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卷宗装订等工作提出表扬,并要求将这种良好作风保持下去,持续推动件件有回复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