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韩仕礼、濮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于爱江
到南乐县督导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6月14日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韩仕礼、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于爱江等人到我县督促指导《加强和改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县领导蒋景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马振轩、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关国志等人陪同到我县烈士陵园检查指导工作。
首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马振轩介绍了园内纪念设施及近期园区升级改造情况,并就陵园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汇报。在县领导蒋景波等人的陪同下,韩仕礼一行查勘了烈士纪念碑、烈士墓及烈士纪念馆等纪念设施,听取了陵园保护管理负责人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的具体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韩仕礼对我县烈士陵园保护管理工作表示了肯定,对陵园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见解,对下一步陵园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于爱江提出,要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功能。南乐县检察院将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以督促整改落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县领导蒋景波表示,南乐县将继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方位保障加强和改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