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三步疗法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院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努力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全面扎实开展。
一、联系实际,会诊把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宜。成立了以检察长周韶迅为组长,各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找准工作航标。按照上级方案要求,结合南乐实际情况出台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三是提升服务理念。于5月23日,召开了院务会,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濮阳市解决当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
二、压实责任,配好“药方”
一是量化到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责任部门将六个涉企专项活动进一步量化,制定台账、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务求活动开展实效。二是细化到户。明确了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部门正职分包企业联系点,要求每月至少到分包企业调研、走访一次并形成汇报材料。三是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活动开展和推进,每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综合业务部。
三、跟踪问效,对症下药
一是严纪律。以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为遵循,杜绝被动服务的工作方式,树立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创新服务的工作方式。严禁干警利到分包企业吃拿卡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提水平。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及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盲目翻旧账,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前进。三是求突破。鼓励干警探索建立服务措施征求意见,服务效果社会评价,服务成效向四大班子报告“三项机制”,实现保护民营企业新担当、新作为、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