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在南乐县梁村乡宋庄村村委会会议室,村民裴某从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接过了一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心情非常激动。裴某是该村有名的贫困户,家里有智障的妻子和孩子需要照顾,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职东升二人专门携带司法救助金赶到该村,送款上门。南乐县梁村乡包村干部申亚超、驻宋庄村扶贫干部田亚周以及该村村干部等人,见证了司法救助金发放过程。
2017年6月,裴某的孩子因一起暴力刑事案件受到伤害,而被告人在被判刑后没有进行赔偿。承办检察官蔡民起经过走访裴某的家庭,发现裴某的妻子及未成年子女均是智障人士,且家庭非常贫困,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只是依靠家中的几亩耕地度日,没有任何其他经济来源。蔡民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调查结果及时向检察长做了汇报,经检察长批准启动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最终为裴某家庭成功申请到了10677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2019年以来,南乐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温情司法、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树立社会形象,助力“精准扶贫”。至目前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救助总金额42708元,让多名被害人及其家庭从阴影中走出来,重新扬起生活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