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韶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列席了南乐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就郝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会议由南乐县人民法院院长马鸿斌主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等人列席。
会上,法院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及合议庭意见向审委会作了汇报,周韶迅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就有关争议焦点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
周韶迅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是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两院”组织法的具体体现,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要求,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努力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形成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共同捍卫司法公信、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合力,为共同促进国家法治化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和司法办案质量效果的最大化。
马鸿斌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有利于法检两院平等地就案件进行沟通交流,从而实现对案件有关事实证据标准的更好判断与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