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今年5月该院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县看守所某在押人员犯罪同时被判处100余万元的罚金附加刑。为了保证财产刑判决的顺利执行,该院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认为该犯有缴纳罚金的经济实力和基础。该院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预案,首先对该在押人员进行了询问谈话,了解其思想状态,并耐心地向其讲解有财产刑的法律规定。然后与其家属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经过对其及家属的思想教育后,均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法庭缴纳罚金。随后该院将此情况与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检察建议。
南乐县人民法院对该院下发的检察建议予以采纳,加大了该案罚金刑的执行力度,目前被告人家属已经代其全部缴纳了100余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