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乐县委书记孙栋对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作出批示:“政法机关从源头抓起,特别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规律,提出预防性措施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做得很好,应给予肯定和表扬”,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点赞。
几年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政策,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设“南乐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建立在南乐县第四实验小学,由影视厅和法制教育版面展示厅两部分组成。建成二年多来,已经有1万余名中小学师生到此参观学习,接受法制教育。
二是建设“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2016年5月在南乐县凯嘉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委托该公司为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安排临时工作岗位,并与司法机关一起对他们开展帮扶教育工作。至目前已经有10余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在此接受了帮教。
三是建设“心灵驿站”未检专用工作室。2017年伊始该院专门拨出两间办公室,建设了未检专用工作室,在该工作室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电脑、投影仪等相关装备设施,并将该工作室命名为“心灵驿站”。“心灵驿站”着力营造信任、宽松的沟通氛围,实行“圆桌座谈”式的询(讯)问,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伤害。
四是举办未检工作检察开放日。今年5月27日,根据省市检察院统一安排,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小学学生代表,举办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未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视察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来到“南乐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观看了青春系列警示教育片,参观了法制版面展示,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是举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教育会。今年7月2日,召集近期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其父母等监护人的带领下,来到“南乐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接受专题教育。当天到场的人员由100余人,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等机关团体派员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立体化格局。
另外该院还派出未检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巡回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宣传,为南乐县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