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实行“三抓三落实”工作法,助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抓好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制度的运用。根据高级人民检察院的《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实际,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信息查询暂行规定》《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制度,让信息公开工作拥有坚实的理论支撑,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抓好台账建设,落实好“一受理一登记”工作。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和正确性,设计制作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台账”“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捕案件受理台账”《判决、裁定书》登记表,《出庭通知书》登记表等,确保每收到一案件,第一时间详细登记案件名称,受理时间,出庭时间,裁判日期,计算判决生效日期,卷宗数,移送人姓名,并逐一核查承办人拟公开文书的制作情况,保证法律文书及时公开。
抓好人员管理,落实好专人负责制。实施专人负责制度,指定案件管理科专人操作,明确规定业务部门的内勤作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及时公开案件信息,通过各科室协调配合,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据悉,今年以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法律文书635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07条,重要案件信息335件,实现案件信息公开“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