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具体要求,日前,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召开了扶贫项目专项监督工作座谈会,南乐县12个乡镇扶贫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王志广主持。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意见;宣读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国家扶贫资金招投标项目专项预防调查实施意见》;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扶贫资金招标投标项目监督工作的意见》。
南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郭志波在会议上作了讲话,他说:扶贫工作无小事,扶贫部门要严格按照扶贫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廉洁,坚决保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项扶贫资金用到实处。
南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玉民对这次会议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项工作是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极大支持,更是对扶贫领域干部的真正爱护。各扶贫部门和扶贫干部要主动与检察机关保持常态化对接,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意见》对扶贫资金招标投标项目进行审查监督,通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中间,与会人员还就当前扶贫领域及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采用的对策进行了自由讨论,提出了10余项意见和建议,将在今后的扶贫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逐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