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苏3月4日讯(通讯员 陆玉胜 张艳 戴明华)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员全程介入自侦办案组,认真落实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规定,确保侦查活动规范。
该院从2008年开始,实行纪检监察员介入自侦部门办案制度,由纪检监察员全程参与每一件自侦案件的办理,将纪检监察的监督触角延伸到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促进了规范办案。纪检监察员介入办案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办案现象;二、及时发现并堵塞办案安全隐患;三、对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四、对办案过程进行监督,防范其他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