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指导具体检察工作,从群众身边事入手,解决群众烦心事,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月1日,南乐县检察院联合南乐县河长办开展了巡河活动。
一行人先后来到千口镇、韩张镇、元村镇等地的桥段、闸口,听取了当地乡镇负责人属地管辖河流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分别对流经各辖区的徒骇河、王落沟、八里月牙河、永顺沟、第三濮清南干渠、西西沟等河段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场发现多处河道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水面漂浮物的现象。
巡查人员提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有利于改善河湖面貌,提升全县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乡镇河长应扛起大旗,严格落实巡河管河主体责任,结合河湖河长制工作“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针对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切实增强河湖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院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将向相关乡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
此次巡河,是我院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南乐县河湖治理工作开展的专项活动,我院将持续进行此类活动,为营造良好乡村人居环境,守护碧水蓝天贡献检察力量。
本次活动有南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关国志带领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南乐县水利局副局长郭炜东及河长办相关人员参加。
下一步,我院将坚持把教育整顿放在首位,同时抓好各项检察业务不放松,采取多种措施,深度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