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下午,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乐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杨厉伟、副总经理卢延强等人,来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 “心系企业、鼎力相助、公平正义、保驾护航”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艳伟手中,感谢县检察院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乐县供电公司挽回损失 27914.8元。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南乐县杨村乡马庄村先后发生三起违法偷电事件,都是通过把家用电表私自损坏后,以短接电流的方式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失效进行窃电,共计损失27914.8元。案发后,南乐县检察院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向犯罪嫌疑人马某进行释法说理,马某的家属于2021年4月6日主动到南乐县检察院退出了剩余赃款13854.24元。4月7日,员额检察官蔡民起把13854.24元退还给该公司,最终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乐县供电公司挽回了全部损失27914.8元。目前,南乐县检察院已对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乐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杨厉伟说,南乐县检察院通过搭建“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为依法打击违法偷窃电行为提供了司法保障,为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业撑起了一把“伞”,非常感谢。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艳伟表示,县检察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在办理这三起盗窃案件过程中,积极利用“两法衔接共享信息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利益,贯彻执行认罪认罚制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终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南乐县供电公司挽回损失 27914.8元。企业的肯定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最大支持,更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动力,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继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法治护航助推企业发展,为南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