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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要闻
【英模教育】先进典型事迹展:琴心润民心 剑胆捍正义
发布时间:2021-4-16 09:50:32    点击:1331次    [关闭本页]

蔡民起同志,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2009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自进入南乐县检察院,他先后在公诉科、侦监局、未检科、第一检察部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岗位上,都用坚韧、乐观、积极进取的精神,无私地奉献着、耕耘着,在神圣的检察事业上绽放青春。

用心用情  圆了未成年人的大学梦

2017年2月,蔡民起开始担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库某盗窃案是他办理的第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库某是一名在校高三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平时跟着爷爷生活,库某的盗窃数额刚刚超过盗窃罪立案标准,这次发生盗窃犯罪也是纯属偶然,案发后,库某父母已经赔偿了被害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蔡民起最先接触这个案件时,库某的爷爷问他:“孩子还能不能参加高考”,此时的库某低头不语,眼里一片茫然,感觉自己的人生就此结束了,人生不再“精彩”。当时,他的第一反应是“让库某树立参加高考的信心”,邀请了濮阳市元心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任若男对库某进行心理疏导。随着多次和库某谈话、沟通,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库某精神面貌跟之前完全不一样了,笑容也回到库某的脸上了。针对库某的特殊情况,他提出了对库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在法律范围内尽量挽救,让库某能够参加高考,不使其一失足成千古恨,经过南乐县检察院检委会研究,依法作出了对库某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库某在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后,顺利参加了2017年高考,以628分的优异成绩考上了郑州的一所大学,实现了从犯罪嫌疑人到天之骄子的华丽转身。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17年12月29日的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年3月,库某盗窃案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守护正义  铁肩扫黑除恶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领导的安排,蔡民起同志担任院扫黑办主任。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他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案件认定依法、证据标准依法、办案责任依法,确保对黑恶犯罪的精准打击。2018年以来,他办理了宋某某等11人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蔡某某、赫某某、袁某某、刘某某等3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维护了南乐县社会大局稳定。

宋某某等11人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件的时间跨度达20年,案件重大复杂,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极高,是濮阳市首例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该案件的侦查卷宗近两米高,133册卷宗,涉及违法犯罪事实50多起,他把每一本案卷、每一份资料一页一页重复浏览,一遍一遍反复观看,不敢漏掉任何一个细节,详尽审查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他制作了726页50余万字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为了将该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加班加点成了常态,他们专案组办公室的灯总是最后熄灭。按时按点接送正在上小学的儿子成了奢望,他记不清两岁的女儿何时学会了喊爸爸……。2019年1月,他的父亲重病住进了濮阳油田总医院,父母知道他在办理南乐县第一例涉黑案,父亲对他说你是农民的儿子,更能体会到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危害性,抓紧去办案吧,这里由你母亲照顾。就这样,在医院里白天由母亲照料父亲,晚上他从南乐赶到濮阳照料父亲,父亲看到病房内坐着就睡着的他,本该住院治疗一个月,他请求医院提前10天就出院了。父亲病好后,他全身心投入到专案组, 2019年5月份,把宋某某涉黑案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6月28、29日,在公开审理宋某某涉黑案件时,针对11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全案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部分事实是否构成犯罪、部分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何罪、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蔡民起发表了公诉意见书,充分论证宋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有力有据依法指控犯罪,11名被告人都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获得旁听的省市县领导以及其他六个地市检察同仁的一致好评。2019年7月26日,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6年10个月不等的刑罚。宋某某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案经验材料,2019年7月、9月两次被河南省检察院转发,该案件被濮阳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件。

护航企业  为企业挽损堵漏洞

蔡民起同志在认真办理宋某某涉黑案件时,他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紧密结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在宋某某涉黑案件中,他针对参与开发“金谷城”社区的4家外地民营企业财产损失情况,会同公安、法院依法追赃挽损,将追缴的部分物品退还给被害单位,同时制发了两份检察建议书,协助谷金楼乡党委、政府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依法保护了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0年2月份,蔡民起同志在南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员工郭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时,恰逢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他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冻结流转赃款的账户,督促郭某某多方筹措资金减少公司的损失,最终为南乐华润燃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另外,他还向该公司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帮助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优化营商环境。南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贾皓总经理对他倾心服务企业、护航企业发展的做法大加赞赏,表示公司会进一步细化安装使用天然气工作流程,依法监督收取天然气安装费工作,积极推进南乐县“以气代煤”工作,助力早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敬业奉献    只为绽放无悔青春

为了神圣的检察事业,蔡民起始终以坚定的信念干好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以开拓的思想创新工作,以一流的业绩展示工作。2018年以来,蔡民起同志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濮阳市优秀公诉人、濮阳市文明政法干警、南乐县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南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成绩只是过去,希望就是未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他表示,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员额检察官,始终牢记自己的检察使命,始终保持“简单、坦诚、阳光、激情”的良好精神风貌,投入到自己深爱的检察事业当中,为南乐检察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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