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濮阳市召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濮阳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宋利蕊同志荣获“濮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宋利蕊,女,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6年4月进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现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曾先后荣获第六届濮阳市“青年卫士”、个人“三等功”、“业务标兵”等荣誉。
她说: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是党员的本色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宋利蕊同志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三百件,对十余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了跟踪帮扶教育,目前有两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考上大学,其中1人在帮教考察期间以628分的优异成绩考入理想的大学,该案获评河南省第二届未检精品案件。
她说:履职担当、开拓创新,是党员的职责
她在工作中勇当排头兵、争做先行者。她参与撰写的调查报告被省院作为经验材料予以推广。为挽救受到伤害的孩子,她多次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和保护。为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她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经验,积极深入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课、网络直播等法治宣传活动。
她说:做人靠谱,做事靠谱,是党员的名片
领导交办给她的事情和案件,她会努力做到事不过夜、案无积卷,在案件中追诉挖漏、纠错正法的事例在她的工作中不胜枚举,她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常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领导和同事都认为,工作交给她做可以放一百个心,绝对靠谱;她讲话实事求是,从不夸夸其谈,做事有原则,守底线,待人接物稳重踏实,是一个责任感和使命感都很强的人。
总结
她说:“很荣幸获得“濮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感谢多年来党和组织的培养和锻炼,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鼓励!荣誉是激励更多是责任,我将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再接再厉,以更强烈的使命意识努力奋斗,以更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