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现将2021年1-6月份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主要情况
1-6月份,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97件143人,批准逮捕62件88人,不批准逮捕30件43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4件287人,提起公诉179件228人,不诉23件26人,移送单位撤回3件6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要情况
1-6月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27人,提出量刑建议188人,其中幅度量刑建议5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134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86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主要情况
1-6月份,共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捕后判决3人,纠正漏诉3人,纠正漏诉后判决3人。
四、民事检察主要情况
1-6月份,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7件,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7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1件。
五、行政检察主要情况
1-6月份,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主要情况
1-6月份,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行政公益诉讼13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6件,资源保护领域5件,食品安全领域1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其中资源保护领域3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主要情况
1-6月份,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件15人,批准逮捕5件6人,不批准逮捕2件8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件15人,提起公诉7件12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主要情况
1-6月份,共审结司法救助案件9件10人,共发放救助金169889元。受理群众来信5件,接待群众咨询48人次。
九、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
1-6月份,程序性信息发布250件,辩护与代理预约11件,法律文书公开141件。
来源: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