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左献民
到南乐县督导古树名木公益保护工作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生态、文化、历史、科研和景观价值。近期,濮阳市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保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旨在推动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古树名木筑起“安全墙”。
9月2日上午,濮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左献民到南乐县督导保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第四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活动。
左献民一行人先后到城关镇唐槐公园、近德固乡留固店村等地,听取了市政园林部门相关负责人关于古树基本情况、具体保护措施的汇报,现场查看了有千年树龄的古槐树现状,对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强古树保护提出了意见建议。
左献民对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检察机关应发挥自身职能,就古树保护管理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深入讨论,集聚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推动构建古树名木保护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保护工作。
江艳伟表示,南乐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市院保护古树名木专项监督活动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排查审验,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古树名木资源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