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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召开拟不批准逮捕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1-9-29 17:09:52    点击:3253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检察院检察长

主持召开拟不批准逮捕听证会

 

为进一步增强审查逮捕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9月29日,南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主持召开听证会,对刘某某涉嫌拐卖儿童案拟不批准逮捕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

承办检察官宋瑞芳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对该案拟作不批准逮捕的理由作了说明。公安机关承办人陈述了提请批准逮捕认定的事实及理由。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问,听证员、承办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解释和说明。随后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在刘某某涉嫌拐卖儿童案中,案件已过追诉时效,且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当事人有达成和解意愿,从有利于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和孩子成长等方面出发,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批准逮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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