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检察院首次举办不公开案件听证会
10月11日下午,一场没有旁听人员的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在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进行,这是我院首次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举办不公开听证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年龄刚年满16周岁,辍学后无业,由于自我消费品味和虚荣心强,法律观念淡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一念之差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充分体现法律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根据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及情节,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召开此案不公开听证会,不对社会公开,不安排旁听,有效的缓解了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防止了公开听证可能导致的给未成年人造成精神创伤等不利于其回归社会的消极后果。
在听证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特点,特别邀请了妇联家儿部、心理咨询师和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本次听证会。听证人员充分听取了办案人员和涉案当事人的意见,以专业、中肯的角度,现场对该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思想观念教育,剖析其犯罪的根本动因,引导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走好自己今后人生的每一步。此举为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体现了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关怀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