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捕慎诉慎押 保障司法人权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重大改革举措。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要求,是检察机关提倡的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向,指引着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多项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10月27日下午,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了此次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小杰主持。
会上,承办检察官周宏伟(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业务部主任)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拟向办案机关提出对被告人李某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李某,河北省大名县人,2021年3月份以来,李某在河北省大名县、魏县,河南省南乐县、清丰县等地多次收购零售网点的卷烟,非法经营的卷烟价值153221元,非法获利五、六千元。案件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2021年4月27日决定逮捕。鉴于被告人李某系初犯,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在法院审理环节自愿退缴非法所得,并缴纳罚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拟向南乐县人民法院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围绕案件的处理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对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体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衔接,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彰显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精神,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