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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之星】综合业务部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1-12-24 16:49:02    点击:933次    [关闭本页]

【十一月之星】综合业务部先进事迹

 

南乐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目前有六人,郭春秀同志代理主任,成员有:郭换星、李晓菲、高兴超、周宵晓、赵璐妍。综合业务部是内外沟通的“纽带”,对内要对案件承办人办理案件的程序、法律文书、案卡填录等工作进行审核,对外要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法院移送的外来文书、解答案件当事人的咨询、接待律师阅卷等。自市院集中开展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综合业务部对市院要求的每一项工作分化成数字,认真核对每一个数字背后的案件、案卡。

十一月份工作具体如下:

1.  案件受理情况:11月份共受理案件114件,其中审查逮捕20件,一审公诉94件。接受外来文书243份,接待律师16次。

2.  案件比分析:针对我院案件比偏高情况,组织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召开会议,强调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案件的退补、延长,并综合采取提前介入、案管受理实质审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和对外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全力降低案件比,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双提升。针对影响案件比的案件的案卡和文书逐项对比反查、分析,是否有错填、少填、多填情况,共发现审查起诉一次延长日期错填2件、一次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日期错填1件,发现的问题与案件承办人核实,均已修改。对于影响我院案件比的三延两退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已形成评查报告,并得到检察长的批示肯定。我院案件比由1-10月份的1.1170降至1-11月份的1.0907,截止目前,我院的案件比是1.0806,已完成市院给我院制定的百日攻坚案件比优于1.1的目标。

3.  听证案件分析:根据统计我院1-11月份共听证登记案件共50件,其中2件因1.5系统、2.0系统向报表系统导入不完整未上报表,通过与技术部门、市院的沟通,反复激活案卡,问题已解决。已完成市院制定的百日攻坚目标。

4.  检察建议分析:2020年我院共提出检察建议75件,2021年1-10月份我院共提出检察建议73件。对148件检察建议的是否回复、回复日期、是否采纳情况逐一反查,对于未填录案卡的与承办人核实,确定已回复的督促完善案卡。

5. 流程监控:对案件的案卡、文书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提醒填录一审判决生效日期73条,提醒审查逮捕类案件执行情况填录65条,提醒不起诉案件不起诉决定书宣布日期填录11条,提醒法律文书公开3次共计25条。

6.  案件信息公开:对法律文书公开进行复核,公开不规范的退回12件,承办人修改后已公开。11月份程序性信息发布65条,法律文书公开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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