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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被采纳
发布时间:2022-1-14 18:47:54    点击:1633次    [关闭本页]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被采纳

 

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2022年1月13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未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出庭公诉,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被采纳。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以及对被告人未某某建议缓刑的理由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未某某明知提供给他人使用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犯罪,仍办理多张银行卡,以每张1500元的价格出卖,非法获利6000元,被告人未某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未某某系初犯,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经查,未某某离异,未满二岁的儿子随其生活,其父亲患肺结核,母亲双腿股骨头坏死且系三级肢体残疾,父母均系城市低保人员,其家庭成员需要唯一赡养人未某某赡养和照顾,对未某某宣告缓刑能够使其父母有所赡养、孩子有人抚养,将更有利于其自身改造以及社会的稳定,因此,检察官向法庭提出对未某某适用缓刑的建议。

南乐县人民法院法官对上述建议予以采纳,当庭判处被告人未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未某某认罪服判,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该案体现了南乐县检察院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有效衔接,彰显了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精神,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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