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廉洁过节提醒函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驻院纪检监察组提醒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牢固树立理想信念“高线”,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认真做到“八自觉八严禁”。
一、自觉抵制人情,严禁公款宴请、赠送年货节礼、收送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行为。
二、自觉从严要求,严禁到私人会所、隐蔽场所、“一桌餐”吃喝。
三、自觉亲清交往,严禁收受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其宴请或消费娱乐活动安排。
四、自觉过“紧日子”,严禁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
五、自觉公私分明,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六、自觉尚俭戒奢,严禁个人餐饮消费铺张浪费、摆阔攀比。
七、自觉弘扬新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八、自觉维护形象,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把好廉洁自律“节日关”,严防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春节期间,希望全体干警在廉洁过节的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健康平安的新春佳节!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