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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严实措施常态化落实“禁酒规定”
发布时间:2022-4-14 17:47:23    点击:2143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严实措施常态化落实“禁酒规定”


为常态化贯彻落实《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全面监督干警落实情况,预防干警违规饮酒问题发生。近日,南乐县检察院采取多措并举常态化贯彻落实“禁酒规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精心部署,做到全方位

4月11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原文传达学习了《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内容,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对如何抓好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认真抓好学习。“禁酒规定”的出台是市委、市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各部门要组织好部门人员学习,做到学习常态化、全覆盖。二要带头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各部室主任、员额检察官、科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落实,管好自己,管好分管部室,管好部室人员,管好办案组员。三要加强监督检查。院检务督察人员要将工作日饮酒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监督频次和力度,确保干警不发生违反规定情形。

二、狠抓学习,做到全覆盖

为使每一名干警知规定守规定,南乐县检察院采取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全员覆盖、不落一人。一是党组带头学习,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中层正副职以上人员参加,传达学习了“禁酒规定”,并强调学习要求;二是部(室)分散学习,各部室按照院党组全员覆盖、不落一人要求,以部室为单位组织部门干警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学习“禁酒规定”;三是用好干部夜校大学习,充分利用周四夜校大学习大讨论的学习机会,以组为单位组织再学习,将工作日“禁酒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监督检查,做到常态化

南乐县检察院党组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将工作日干警饮酒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现场督察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常态化做好三项检查:一是检查学习笔记,抽查干警学习笔记本,看干警学习情况;二是检查掌握情况,督察时现场提问干警,看干警学习效果;三是检查落实情况,使用测酒仪现场检测,看干警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干警学习效果和落实情况,未发现我院干警违反工作日饮酒情况。

南乐县检察院将持续组织干警学习,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干警学习规定、遵守规定,做到知敬畏明底线,主动把“拒酒”转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干警不发生工作日饮酒情况,全院上下形成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良好禁酒氛围,持续营造南乐检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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