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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暨廉政恳谈会
发布时间:2022-4-29 18:21:33    点击:997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召开“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暨廉政恳谈会

 

“五一”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再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8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警示教育暨廉政恳谈会,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本院在职在编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乐县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姜国乾宣读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传达了中共濮阳市纪委《关于第二批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报》,对全院干警开展廉政恳谈警示教育。他要求,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俱、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过一个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扛牢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纪委监委文件要求,带头执行带头落实,会后以部室为单位,召开部门会议将会议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干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预防节日腐败。院政治部检务督察要做好重大节假日的监督检查工作,紧盯假期值班、机关安全等问题,突击检查干警值班情况,排查机关安全隐患问题,防止因值班脱岗发生机关安全问题。三是清廉文明过节,树好检察形象。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禁酒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南乐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过一个清廉文明的“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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