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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端午节将至,您有一份廉洁提醒函,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2-6-2 18:26:37    点击:512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端午节将至,您有一份廉洁提醒函,请查收!


端午节将至,在这个独具“廉洁气息”的节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驻院纪检监察组提醒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认真遵守“九个严禁”要求,自觉抵制“节日腐败”。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从严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不得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

二、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履行事前、事后报备程序,严守相关纪律要求,带头反对奢侈浪费。

三、严禁收送节礼,不得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四、严禁公款旅游,不得违规接受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不得用公款安排非公务接待活动。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借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搞违规接待,不得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六、严禁突击花钱,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和实物。

七、严禁参与赌博,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远离低级趣味,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八、严禁酒驾、醉驾,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

九、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好廉洁“节日关”。

端午节期间,希望全体干警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廉洁过好端午“廉节”!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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