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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马盈盈:不忘初心不负民,勇做公益守护人
发布时间:2022-7-25 16:58:01    点击:983次    [关闭本页]

四部马盈盈:不忘初心不负民,勇做公益守护人

 

2017年,我怀揣“以法律之利剑守护公平正义”的美好憧憬和“忠诚履职,办好每一起案件”的检察信念,成为了南乐县院民行局(改革前的第四检察部)的一员。那年,恰逢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各地纷纷开启大胆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的新征程。对于检察人员来说,新业务的开展,要面临的是诸多的艰难困苦,要付出的是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犹记得当时,公益诉讼子系统尚未上线,法律文书没有模版可借鉴;行政机关、法院对公益诉讼职能不了解,彼此之间极难配合;可参考案件少之又少......找案源、办好案都是难题。

但是,在这样的困境之下,我们的检察人员毫不气馁,直面困难,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诉讼职能宣传,积极探索,投身于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办理出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精品案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不惧艰难,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我们办理的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件是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以来,我省判决的食品药品领域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花费了大量的功夫。

一是在固定证据和明确社会危害性上

潘某利用工业明胶生产空心胶囊并在多地进行销售,经新昌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生产的空心胶囊送检样品铬含量均严重超过相关标准。案件办理过程中,我跟随员额检察官多次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座谈,共同探讨铬的社会危害性,查找法律依据。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努力,终于在该局专业书籍——《中国药典》中,查到空心胶囊的标准即铬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二。随后,又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网站找到专家对“铬超标胶囊”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解析文章,证实铬含量超标会对社会公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

二是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

在查明事实后,我们与南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沟通协商,拟对潘孝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潘孝伟支付销售胶囊价款的十倍赔偿金,但刑庭认为,该案不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2017年12月12日最高检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指出“对于食药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于是,我们再次与刑庭进行协商,但刑庭表示国内没有相关判例,需向上级院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直至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并开始实施。规定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高检公布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惩罚性赔偿案例,刑庭才同意检察机关对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3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时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因此案属于全市首例,开庭时该如何称呼我们检察人员呢?毕竟,称呼“原告”或者“公诉人”都不合适,经过一番商量,最终我们决定,以“公益诉讼起诉人”为座签。当时,我有幸与员额检察官一起出庭应诉,直观感受到了庭审的威严以及检察工作带来的责任感、荣誉感,更加坚定了我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社会公益的决心。

大胆探索,营造祥和安宁的社会环境

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9月,我院接到群众反映,希望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客运车辆随意鸣笛现象。通过网络对车辆噪音问题进行检索,发现2019年6月、2020年10月均有人在人民网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进出南乐社会客车站的部分车辆,在县城内行驶时随意鸣笛、高频次使用气喇叭,产生强烈噪音。车辆鸣笛问题是群众普遍关注、持续反映但始终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若不及时整治,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正常生活休息,更将影响群众对政府和检察机关的信赖和认同,立案调查迫在眉睫。这起案例,是我们探索办理的首例噪音污染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益受损程度如何确定,车辆鸣笛分贝难以精准测量,社会效果怎么评估......这些难题,需要我们逐一解决。

在员额检察官的指导下,我认真查阅其他地区反映的噪音危害后果、检察机关办理的噪音污染案件和噪音方面的法律法规,弄清车辆噪音问题监管机关、法律依据。我的同事们冒酷暑、顶日晒,连续多日和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工作人员在十字路口、车站出入口等车辆易拥堵地方值守、乘坐不同时段客运班车、组织停靠社会客车站内的客运车辆在站内进行现场测试,全面检测客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以及静止状态下鸣笛声音分贝。当看到客运车辆鸣笛分贝平均数值高度110dB时,我们加快了办案节奏,加班加点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在立案两天后向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案件办结后,市院提出要在听取周边群众反馈意见基础上,探索整改效果检测新方式方法,打造案件亮点。我认识到出成效、出典型需选准案件切口后,精心谋划、进行培育。经研讨,决定探索开展预约式听证,在听证会前三天,向人大、政协代表、相关专家和临街居民等5位听证员送达了听证通知书,让听证员利用三天时间,通过实地走访居民、询问行人等途径检验行政机关整改效果。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影响力。该案于今年入选全国“千案展示”案件。

入职五年来,我见证了公益诉讼从“无”到“有”再到“优”的飞跃进程,见证了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由“抵触”到“接纳”再到“合作共赢”的伟大转变,深刻体会了公益诉讼人积极探索、迎难而上的工作态度,上下同心、戮力奋进一体化办案的制度优势,更加坚定了自己想要守护公益的信念。今后,我将用责任守护正义,用忠诚诠释使命,以青春铸造检魂,做“热爱、忠诚、服务、奉献”检察人,多干守护食药安全的实事,做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好事,在建设美好家园的进程中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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