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检察助力乡村振兴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乡镇政府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规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农业面源污染 乡村振兴
【要旨】
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农村人居环境、危害人畜健康安全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对本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管责任,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基本案情】
南乐县域内各乡镇未按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部分农田存在有随意堆放农药瓶(袋)包装废弃物的现象,易导致土壤、水源受到污染,对农村人居环境造成影响。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8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乐县院)收到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线索,即南乐县作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试点县,在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查时,未有效完成试点项目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南乐县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企业,建立县、乡、村三级回收点,有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经核查,南乐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2月4日制定了《南乐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县级仓储点且已投入使用。经走访发现,南乐县各乡镇均存在部分农田随意堆放农药瓶(袋)包装废弃物的现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未得到有效落实。
南乐县院立即向县委汇报有关情况,赢得支持与帮助,同时积极与农业农村局对接,了解县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情况,召开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参与的座谈会。10月13日,南乐县检察院向全县12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治理,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检察建议发出后,南乐县院持续跟进监督,多次与乡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共研对策。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开展大排查督促整改,依托农资经营门市,建立乡、村两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并全部配备了回收桶、回收站牌,建立了回收制度和回收台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使用喇叭广播、微信群转发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不断提高农药使用者的回收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经与农业农村局对12个乡镇开展“回头看”,相关问题均已积极整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典型意义】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是贯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针对农药包装物被随意丢弃田间地头,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健康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各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的宣传,力争促进各方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营造全民保护环境氛围,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