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人事|南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11名检察人员
9月7日,南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进行了职务任免。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耀华主持。
会上,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宣读了关于对赵玉民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提请。李相波、毛红侠两名同志代表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耀华分别向8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赵玉民等新任命的8名同志一起面向国旗,抚按宪法,举起右拳,进行了庄严宣誓。宣誓后,新任命同志一致表示,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政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永远做一名无悔于党、无悔于国家、无悔于人民、无悔于宪法法律的人民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