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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迎新春 写春联 送“福”字下乡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8 17:58:40    点击:668次    [关闭本页]

【新时代文明实践】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

迎新春 写春联 送“福”字下乡活动

 

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1月18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6名干警志愿者到韩张镇大楼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此次活动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玉民带队。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志愿者们在大楼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布置好现场。随后,该院书法爱好者任小杰、宋志伟两名干警开始义写“福”字、春联。在该村村委会动员下,村民群众纷纷到村委会领取“福”字、春联。

同时,赵玉民副检察长深入村民家中,向村民致以新春问候,并向村民赠送了“福”字、春联。该村村民都称赞县检察院两名干警“福”字写得很好,搞得这个活动贴近群众。经过一个多小时,红纸已经用完,群众仍热情高涨,络绎不绝。活动结束时,该院已经向300余名村民发放“福”字、春联400副。

赵玉民副检察长表示,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帮创作用,深化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倡导节日新风,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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