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速递】拾到手机起“贪心”,试出微信支付密码盗款
拾到他人丢失的手机,多次操作试出了手机内微信支付密码,将微信内款项转到了自己的手机微信上。近日,南乐县一女子马某被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2年11月一天,马某捡拾到一部手机,她打开手机内的微信,多次操作试出了该手机微信的支付密码,然后就把其微信内的近7千元款项转到了自己的手机微信上。失主换了手机后,打开微信发现钱款被盗,赶紧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微信支付转款链接“顺藤摸瓜”,很快将马某抓获。
(图片来源百度网络)
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出了盗窃的款项,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被依法从宽处罚。
检察官提醒:微信付款已经普及,是大家日常使用的付款工具,但很多人微信支付密码过于简单,让“有心人”很快就能试出来,导致微信内钱款很容易被盗,造成自己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检察官提醒大家,把自己的微信支付密码尽量设置的“复杂”一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提醒一些人,在捡拾到他人手机后,最好不要动歪心思,因为通过微信支付转款链接很快就能“锁定”转款人,这是一项非常简单的信息技术,本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还是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