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信案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追赃挽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日,南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注重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自愿退赃、补偿被骗人损失。
据了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苗某某充分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其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上缴了苗某某的违法所得一万余元。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在于提升诉讼质效,化解社会矛盾,并据此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南乐县检察院将继续引导被告人形成尊重认罪认罚具结和承诺的自觉,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