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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检人事|南乐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院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2023-5-26 19:42:26    点击:3208次    [关闭本页]

南检人事|南乐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院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


5月26日,南乐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第七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命。经县检察院检察长江艳伟同志提请,会议审议了李艳生、蔡民起、郭春秀、苏继红四名同志任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题。经过表态发言、投票表决环节,四名同志全票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耀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新任命的4名检察委员会委员身着检察制服,面对国旗,抚按宪法,举起右拳,进行庄严宣誓。他们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宣誓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检察业务技能,秉承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南乐县检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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