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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6-29 18:24:45    点击:925次    [关闭本页]

南乐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实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年6月29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部署会议,副检察长赵玉民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第一检察部蔡民起主任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中,蔡民起主任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关于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学习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分流流程以及办理要求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同时,蔡民起介绍了该院第一检察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运行程序, 结合检察官业务能力、办案特点、繁简案件类型等情况,在第一检察部设置“第一检察部简案组”和“第一检察部繁案组”两个办案团队。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团队负责“第一检察部简案组”,集中办理简单案件,在“繁简分流办公室”工作办案,该办公室设在检察服务大厅区域;鉴于赵玉民副检察长、毛红侠副检察长在第一检察部参与轮案的实际情况,二位副检察长会同其他员额检察官共同组建“第一检察部繁案组”,发挥领导带头的示范作用,集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赵玉民副检察长强调,大家要依法准确把握最高检、省院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要求,探索、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快速高效办好关系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小案”,又集中力量办好彰显制度价值的“大案”,为提质增效办好刑事案件、节约司法资源提供有力指引。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适应刑事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建立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着力节约司法资源,加快办案节奏,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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