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型”检察机关】
南乐县检察院三“实”发力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南乐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实处发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一、搭“实”涉军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南乐县检察院与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协作机制的意见》,同步在检察院成立“涉军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站”,明确各自责任,三方协同办理涉军人军属案件,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共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10人次、法律咨询20人次。
二、办“实”涉军维权案件。该院与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对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控告、申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其他相关机关积极配合。办理一起现役军人家属支持起诉案中,赵某飞(生前系现役军人)回家探亲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陈某帅负事故主要责任,宋某蓉、赵某飞负次要责任,但赵某飞家属赵某运等人一直未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其向南乐县检察院提出维权申请后,该院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组织公开听证,帮助其依法获得赔偿129.7万元,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
三、营“实”拥军优属浓厚氛围。该院部署开展国防教育专项监督活动,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与县人武部、教育局联合开展“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校园”活动7次,5000余人接受了国防教育。利用重要节点,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一村一警等载体,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深入调研军人军属合法诉求,将普法宣传教育与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相结合,着力营造尊崇军人、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