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40周年征文 | 张萌:四十年载见变化 能动履职显担当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张萌
四十年有多久?四十年是一个人的大半人生。今年是我市建市四十周年,四十年来,濮阳经济、文化、法治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依托油田建市到近年来的经济转型升级,从人均GDP几百元增长到现在的数万元,濮阳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濮阳检察事业也跟随着脚步不断的改革变化助力着濮阳法治现代化发展。从法律监督到内设机构改革,确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从两反转隶到捕诉一体;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到涉案企业合规……濮阳检察一直助力濮阳法治化建设。
虽然进入检察院工作的时间不长,但也有了自己的一些感悟。
办好案,要追求“如我在诉”的境界。办案办案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当事人的人生,我们要追求“如我在诉”的境界,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从而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从办理一个交通肇事的案件中深刻体会到了其内涵。张某某在驾驶机动三轮车载玉米穗时不慎发生侧翻,砸到路过的被害人王某某,造成其重伤二级的后果。然而张某某驾驶的三轮车既没有商业保险,家庭中母亲、妻子都是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需要照顾,虽然民事赔偿法院已经判决,但赔偿损失却没有条件履行。如果单纯的就案办案将张某某起诉、判决、羁押,那么张某某的家庭又该如何处理?办理案件时我跟随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不断释法说理、调解双方矛盾,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王某某家人表示对张某某谅解。经法院判决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办精案,要秉持“诉源治理”的责任意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这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在办理许某某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3个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大学生,社会阅历少、法治意识不强,从而想获得非法利益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我跟随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这个案件中思考,学生群体本应在大好青春年华中在校园内学习知识,毕业后回报社会,不应成为犯罪分子利用起来的“帮凶”。为了更好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助力学生健康成长,筑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坚固防线,为他们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经过调查研究分析后决定向该学校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健全完善学院管理制度,做到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相辅相成,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正是每位濮阳检察人的不断努力彰显濮阳检察的发展历程,也证明了濮阳检察定能助力濮阳法治化现代化发展。
自是青年当有为,欣逢当盛世,身着检察蓝,心怀复兴梦,我们要争当前进路上的开拓者、法治精神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不断激发使命担当的意识、干事创业的激情、坚定信念的初心,为濮阳建设添砖加瓦,为濮阳检察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