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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传帮带管” 建设“检察铁军” 南乐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导师聘任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23-9-1 10:18:18    点击:729次    [关闭本页]

导师“传帮带管” 建设“检察铁军”

——南乐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导师聘任仪式举行


为加快新招录人员培养教育,充分发挥优秀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成才,为南乐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8月31日,南乐县检察院举行青年干警导师聘任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相波主持仪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红侠,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会丽及全体干警参加。


在聘任仪式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会丽宣读了南乐县检察院新招录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她强调,导师指导期间,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新招录人员的学习、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协助部门做好日常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随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拟聘任的导师颁发聘书。他指出,作为导师不仅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管”的作用,帮助其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还要注重在心理上关心青年干警成长,经常性开展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增强心理素质。作为帮带对象的青年干警,要主动融入部室工作,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实事求是对自身帮扶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撰写自我鉴定,提交导师评定。


南乐县检察院实施的“导师帮扶制”是一项从源头上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构筑青年干警的“成才通道”,最大程度地帮助青年干警增长才干、提升能力,为检察事业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检察铁军,为南乐县检察院的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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