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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润如水,群众点赞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3-9-4 19:05:02    点击:902次    [关闭本页]

司法救助润如水,群众点赞赠锦旗


近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省、市、县院三级联合司法救助案件,此案件的办理让被害人家属充分感受到司法暖阳,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事后,被害人家属为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赠送“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在宋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刘某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被害人刘某家庭一时陷入困境。案发后刘某的丈夫一直在医院陪刘某治疗,大儿子边上大学边打工,小儿子目前正在读高中被寄宿在亲戚家照顾。事故发生后,刘某丈夫无法外出务工,医疗费都是靠亲戚朋友帮助,造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移交线索,展开全面调查核实,精准研判救助措施,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玉民高度重视该案,并亲自调查核实案件情况,第一时间审查案件材料,走访被害人家庭了解情况,听取被害人家属对案件的办理意见,帮助缓解被害人家属的心理顾虑,情理法兼顾办好司法案件。由于被害人刘某一直在医院康复治疗,检察人员多次主动上门收集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减轻她们的交通负担和来回奔波的诉累。

【检察能动履职】

1.主动救助,送去司法救助“及时雨”

该院第五检察部接到救助线索后,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采用“线上+线下”跨级“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及实地走访等形式向被救助人所在村委会、律师及亲友调查核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查报批工作。

2.三级联动,扩大济困扶危深度

根据《关于建议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刘某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于是该院决定通过市院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予以联合救助。最后三级检察院向刘某一家共发放救助金5.1余万元,让陷入困境的家庭重新燃起了希望。同时,该院主动与刘某所居住村委会、民政、残联等部门多次沟通协商,实施多元化救助机制,对刘某一家申请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捐赠轮椅等。同时还邀请心理指导师上门对刘某及刘某的丈夫进行心理疏导,目前,刘某病情恢复得也很好,对生活重拾了信心。

3.司法救助“回头看”,回访续温情

司法救助不仅要做好救助金发放,而且要能动履职,让遭受犯罪侵害、面临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度,助力被害人家庭恢复平静。考虑到刘某的小儿子学习成绩优异并处于高三的特殊阶段,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贯彻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方针,持续跟进帮扶措施,目前,被害人刘某病情正在慢慢恢复中,被害人的丈夫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秉承“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坚守为民情怀,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聚焦保障重点人群权益,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检察机关为民的“暖心事”,进一步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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