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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五型”检察机关】南乐县检察院创新党建融合支持起诉机制
发布时间:2023-9-6 19:04:32    点击:764次    [关闭本页]

【建设“五型”检察机关】

南乐县检察院创新党建融合支持起诉机制


南乐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作用,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新时代做强民事检察的重要手段之一,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工作方法,努力打造品牌亮点。2021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向法院支持起诉19件,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64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政治站位高,党建融合深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要求。南乐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院党组决定成立民事支持起诉专业化办案团队,抽调党性强、业务精、作风硬6名党员,成立临时党支部,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艳伟兼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办案团队组长,副检察长赵玉民任副组长,确保该类案件办理的政治方向明确。检察长亲自指挥,组织协调,参办督办,量化办案任务,对重大、疑难、信访风险等案件作出决定。参加的办案支部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把“讲政治跟党走、守初心担使命”的铮铮誓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工作措施实,办案质效高

一是多措并举,拓宽民事支持起诉案源。将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工作中的一项“品牌”进行亮点打造,针对性挖掘民事支持起诉案源。一方面,改变“坐堂等案”模式,积极主动走出去到律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信访中心、劳动监察大队、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进行座谈,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收集掌握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平安建设”政法干警入户走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向人民群众宣传民事检察职能和成功办理的典型案例。利用微信设置民事支持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通“娜姐在线”支持起诉专线固定电话和设置信箱,发布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民法典小知识等内容,增强民事检察职能的公众知晓度,拓展当事人申请的案源渠道。

二是协作配合,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联合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残联六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起诉主体、规定案件线索移送、丰富案件类型、拓展办案范围,形成保障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新格局,促进民事检察工作与法律援助、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分别在各成员单位,设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站”,多方信息共享,畅通协作机制案件线索的移送。

三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新领域。一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军思想,搭实“涉军服务站”,妥善处理军人军属涉法纠纷。与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控告、申诉,可以支持起诉。同时,在全市成立了首家“涉军维权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该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实“涉军维权案件”,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军人家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一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的军人家属依法获得赔偿129.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另一方面,与县政协会签了《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县检察院在县政协支持下,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的职能优势,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等问题,从政协提案中发掘支持起诉线索。同时,在检察院成立首个“‘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

三、提升案件质效,注重三个效果

一是注重日常办案,提升支持起诉工作水平。一方面,始终坚持积极运用调查核实权查实案情,对所有支持起诉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均做到核实事实、认真审查。另一方面,在法庭上设立支持起诉机关席位,出席法庭检察人员履行民事审判程序监督职责。同时,在执行环节加强跟进监督,法院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能够执行到位。如办理郭某等16人向某建筑工程公司讨薪案中,某建筑公司拖欠16名农民工15万余元工资,长达两年未支付。县检察院受理后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多次到人社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运用多种途径查明事实真相,经过调查依法支持16名农民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全部到位,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正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参考性案例。

二是化解纠纷,助力支持起诉提档升级。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贯穿于支持起诉工作始终,注重释法说理,疏导情绪,为当事人在答疑解惑同时,追根溯源促成双方和解,调解结案16件。2022年4月在办理王某甲、路某某与王某乙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时,承办检察官经向王某甲、路某某夫妇了解家庭关系及生活情况,找准了纠纷症结所在,在查清整个过程后,一方面积极与法院紧密合作,做实做深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案件回访,灵活采取电话回访、联合回访等形式,跟踪了解保证情况及家庭关系现状,及时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并巩固办案效果。

三是公开听证,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坚持“阳光检察”,公开听证3件支持起诉案件,针对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引入执业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资源,听取各方意见,实现矛盾化解,把公开听证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司法公开和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民事支持起诉办案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模式,结合各项检察活动,常态化到乡、村、社区、企业、公园等场所进行宣传。同时,借助新媒体抖音号,同步进行直播,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民事检察小课堂栏目,多渠道开展支持起诉宣传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宣传办案成效和经验做法,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映象网”多次报道、被市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推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在我们的经验信息上作出批示4次,郭运起等1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支持起诉案在省院六部撰写的文章中被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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