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深入基层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9月7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大楼村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
在宣传现场,干警们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耐心向群众普及有关“三个规定”的法律常识,提升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倡议,请群众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涉及自身司法案件或执法司法行为时,不要请托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今后该院还将继续加大关于“三个规定”的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普法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宣传贯彻“三个规定”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知规定、守规定,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中来,督促全体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